《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于:新闻资讯 日期:2024-10-19 14:39:18 浏览:15次

  近年来,随着首府经济社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各方面事业加速推进,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逐步显现,制约我市高水平发展的因素日益凸显。为了主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战略需求,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决策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特聘专家顾问聘用管理程序,特制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

  《办法》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为依据。其中,专家顾问费标准参照财政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制定。

  一是专家顾问工作内容和形式。工作内容包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战略研究,提供技术、政策咨询,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的拟定;应邀到呼和浩特市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专题讲座、决策咨询、出席重大活动等方面。工作形式包括会议形式的咨询、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的咨询和通讯形式的咨询。

  二是专家顾问的聘任和解聘条件。专家顾问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和权威性。专家顾问每届聘期2年,届满自动解聘,明确了“一年内无故不参加任何政府决策咨询活动”等6项具体解聘情形。

  三是专家顾问的选聘程序。包括确定聘请人选、审批聘任、签订协议三个阶段,最终选聘专家顾问由市政府发文公布、颁发聘书并签订工作协议。

  四是专家顾问的报酬标准。1、会议、现场访谈或者勘察:按照院士、全国知名专家的专家顾问费标准为3600元/人·天(税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顾问费标准为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顾问费标准为1500元/人·天(税后)规定标准执行。2、通讯:按次计算,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20%执行。

  五是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市财政局负责从年度预算中列支专家顾问劳务报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汇总各申报部门的专家顾问拟聘人选,报市政府审定,与申报部门共同做好专家顾问的组织和管理。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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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首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方面事业加速推进,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逐步显现,制约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因素日益凸显。为了主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策略需求,充分的发挥专家顾问在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等重大战略决策中的非消极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特聘专家顾问聘用管理程序,特制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

  《办法》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为依据。其中,专家顾问费标准参照财政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制定。

  一是专家顾问工作内容和形式。工作内容有参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关战略研究,提供技术、政策咨询,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拟定;应邀到呼和浩特市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专题讲座、决策咨询、出席重大活动等方面。工作形式包括会议形式的咨询、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的咨询和通讯形式的咨询。

  二是专家顾问的聘任和解聘条件。专家顾问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和权威性。专家顾问每届聘期2年,届满自动解聘,明确了“一年内无故不参加任何政府决策咨询活动”等6项具体解聘情形。

  三是专家顾问的选聘程序。包括确定聘请人选、审批聘任、签署协议三个阶段,最终选聘专家顾问由市政府发文公布、颁发聘书并签订工作协议。

  四是专家顾问的报酬标准。1、会议、现场访谈或者勘察:按照院士、全国知名专家的专家顾问费标准为3600元/人·天(税后);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顾问费标准为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顾问费标准为1500元/人·天(税后)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2、通讯:按次计算,按照上述规定的相关标准的20%执行。

  五是明确了各相关的单位的责任。市财政局负责从年度预算中列支专家顾问劳务报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汇总各申报部门的专家顾问拟聘人选,报市政府审定,与申报部门共同做好专家顾问的组织和管理。